為引導上市櫃公司積極落實減碳淨零目標並強化與利害關係人之間的溝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於昨(1)日宣布同步修正「年報準則」以及「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此次修正新增兩項重要揭露事項,包括放寬溫室氣體確信意見的揭露時點,以及增訂上市櫃公司應揭露溫室氣體減量基準日、減量目標、策略及行動計劃等內容。
根據金管會副局長高晶萍的解釋,溫室氣體確信意見主要考量到實務上的可行性,因此允許上市櫃公司僅在年報刊印時揭露截至該年報完成的溫室氣體確信情況。這一修正將有助於確保上市櫃公司在2023年的年報中能夠適時揭露溫室氣體確信意見。
其次,為了幫助上市櫃公司順利銜接未來的永續資訊揭露,金管會新增了相關年報附表的內容要求。上市櫃公司應在完成合併財務報告的溫室氣體盤查揭露年度同時,揭露相關的溫室氣體減量資訊。例如,資本額超過10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將需要在2025年揭露2024年度的盤查資訊以及當年度的減碳目標、策略及行動計劃。高晶萍進一步表示,金管會將提供最佳實務參考範例,以協助上市櫃公司順利遵循這項新要求。
最後,進一步推動永續發展的目標,金管會亦對2024年的申報時間作出相應要求。共有386家上市櫃公司的資本額達到20億元以上,這些公司在股東會召開前14日內需提前進行年報申報。
這項修法的實施,有望促進上市櫃公司積極履行減碳淨零目標,進一步加強企業與利害關係人之間的透明度與溝通,為永續發展注入新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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